纪检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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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记丨工作餐实为“鸿门宴”

来源: 时间:2020年09月01日 00:00 作者: 信息管理员 点击:

“现在回想起来,饭桌上那盘苦瓜还真是苦。”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原教育局局长杨某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时不禁感慨。

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次招标说起。前不久,武当山教育局拟进行一次营养餐项目公开招投标,某供应商得知后,找到教育局局长杨某、副局长崔某进行商谈,期望不招标直接签合同,局长杨某断然拒绝。但是商谈结束时已近中午下班,销售经理反复邀约杨、崔二人外出吃工作餐。

杨某自忖与该公司并无利益关系,加之被工作餐的名头所迷惑,稍作推辞后应约。期间,负责拟定招投标相关要求的科长肖某也收到邀约,但肖某清醒地认识到这场宴请并非工作餐那么简单,便委婉拒绝。

时过半年有余,杨某、崔某虽配合调查,但对这顿“工作餐”记忆模糊,至于宴请时间、同餐人员、消费金额等关键细节更是难以回忆。

在认真梳理现有证据材料后,我决定从电话记录和行车轨迹入手,利用两种数据比对“碰撞”,通过车辆轨迹推导出就餐时间范围,通过菜单中餐具数量标记就餐人数,最终锁定了当天中午的一单消费金额为315元的午餐,提取到该餐的电子菜单和结账票据。在立案后的谈话中,相关证据均被证实,证据链环环相扣。

“那天中午,你是不是开私家车去的?”

“是的,我开车带着副局长崔某。”

“那顿午餐,是不是吃了西红柿排骨汤和香煎小桂鱼?”

“你这一说我想起来了,是有西红柿排骨和小鱼,而且还吃了清炒苦瓜和果盘。”(与菜单上的菜品吻合)

“那顿午餐喝酒没有?”

“没有,本来销售经理点了啤酒,我以工作日不能饮酒为由拒绝了。”(与菜单上先点了啤酒之后又被撤销的记录吻合)

错误事实已经确定,但是杨某在认识上还没警醒。他不能理解的是,明明是一顿工作餐,自己也没有答应对方任何要求,对方结账消费仅三百块钱,为何还要如此小题大做呢。

为了化解杨某的心理包袱,也为了提醒这名年轻有为的干部,防止他疏忽大意滑向深渊而不自知,我们列举了不少案例,从数个角度与他坐谈。一顿300元的工作餐在杨某看来只是普通的人情应酬,但怎敢这保证背后暗藏的不是围猎者的恶意窥探呢?正所谓宴无好宴,在饭桌上的觥筹交错将关系拉进,使正常的往来变得暧昧,这侵蚀的是职务廉洁性。有了第一次接触,后续的一次次邀约便理所当然起来,从点头之交到称兄道弟也就在一个个饭局中完成了转变。“绳锯木断,水滴石穿。”对于不合理的要求,刚开始尚能断然拒绝,可吃人嘴软、拿人手短,面对一位所谓的“朋友”和他那“微小”的诉求,又有几分勇气抹开脸面道一个“不”字呢?

“说是工作餐,其实是‘鸿门宴’啊!”经过一番教导,杨某恍然大悟,边叹边在核对过的笔录和菜单、结账记录上签字捺印,随通话记录、行车轨迹、电子菜单、谈话笔录等证据统一装订成卷,移送审理。

最终,局长杨某因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其他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并取消局长(正科级)试任资格;副局长崔某因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。

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又有多少场这样的“鸿门宴”啊!善泳者溺,作为纪检干部千万不能觉得自己熟读纪律要求,见惯违法违纪,已经进了“保险箱”,绝不会犯错。我们必须坚持“三省吾身”,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,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,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,才能做好党纪国法的维护者、正义的捍卫者。(陈迪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