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总要求是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,着力点是增强监督严肃性、协同性、有效性。湖北省荆州市纪委监委始终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,着力整合监督力量,构建贯通联动、一体落实、统筹衔接、协同高效的监督联动机制,保障制度执行有力。
整合监督力量。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,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,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。荆州市纪委监委统筹各方监督力量,紧盯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有关制度执行开展监督检查,形成监督合力。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,定期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,分析研判重大问题。充实优化纪检监察队伍力量,建立联学、联训、联考、联查制度,促进纪律监督、监察监督、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有机融合。通过聘请特约监察员、开展电视问政等,加强社会监督、群众监督,做实舆论监督。
共享监督信息。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增强监督效能的关键。荆州市纪委监委用好巡视巡察问题反馈、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、党风政风监督情况统计、案件监督管理室问题线索处置等渠道,健全信息收集汇总、沟通研判、反馈处置、督办落实等工作制度。通过对日常监督信息的日录、月报、季度汇总、分析研判,及时共享有价值的信息资源,以监督预警推动协同联动、问题整改。
实行联动联查。荆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日常监督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主导,协调各监督检查室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分析研判,紧盯制度执行的薄弱环节,实施精准监督。统筹协调信访、案管、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和派驻(出)机构力量,配合开展政治巡察,与市委督查室、市政府督查室建立联合督办、定期通报工作机制,推动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。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、督查考评活动,会同财政、公安、审计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。
优势互补融合。统筹推进各项监督有效衔接、融合贯通,关键是促进监督职能和责任的贯通。荆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建立纪检监察机关、派驻(出)机构日常监督履职规范,完善工作指引,探索监督工作联席会议、联合检查调研、统一调度考评等联动协作制度,使各项监督责任重合、任务重合、标准重合,形成分级负责、上下联动、同向发力的监督常态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构建横向联合、纵向拓展、力量叠加的大监督格局。探索派驻(出)机构、乡镇纪委交叉检查、联动协作办案等模式,提高对扶贫领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效能。
(李凯 作者系湖北省荆州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委主任)